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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去年六月就一直站在傘下的兩人,DS你的手應該肌肉發炎了吧! 這場雨終於可以停了吧!

1. 我是做設計的。
也有人叫美編,美工等稱呼,任何稱呼都無所謂。
我的定義是: 有自己想法且實行的,就叫設計。別人發想只負責執行,就叫美工。

2. 曾有人與我討論:如何創造自己的繪畫風格?而不是臨摹而已?
對一個初學者而言,就是從抄襲開始! 沒錯,就是抄襲!
我立刻的想法就是,丸尾末廣的狂妄。(私以為是他的狂妄,因為我喜歡!)

"我的作畫構圖左右抄襲而來,很多人說我很接近高鼻華宵的風格,
最近我看華宵的作品,完全不喜歡,後來才發覺他描寫人物的模式,
於是才加以學習。

很多人常說我受某某的影響,其實並無關連,認真說來只有盜竊而巳。
除了盜竊以外,別無其他,只不過其他人不敢說出來。

我是盜竊的集大成者!我是很認真作畫,但人不可能自然地會畫出好畫來,
必須作研究磨鍊。所以過程便是由埋首於某人畫風中,到認識清楚後再轉到
其他人身,到最後自己筆下的東西巳有各種不同元素及畫風揉合在內,攪作一團。"

說的真好! 沒有人ㄧ開始就能畫出自己的風格阿!
回想我學畫的過程,從一開始畫素描水彩,照著靜物或是照片甚至風景臨摹,
聽從師長的教導和觀摩優秀同學們如何作畫,甚至買了繪畫教材來磨練技術,
這些就是抄襲的開始阿!  這時候談得上什麼風格?

又,四年級開始迷上漫畫,看了美少女戰士,畫出了面積佔了臉二分之一的水汪汪大眼。看了小丸子,又畫出了頭大身小的可愛型人物,那時候還畫了本"快樂學園"的漫畫.....= =好像還畫到第三集。對了! 那時候也很愛抄襲 河內由加利 的畫風,富奸的幽遊白書還有靈異E接觸(我好愛這兩套),分鏡跟笑點也是抄很大。
我要老實說,高中時畫的"婭姬",裡面有很多關於休那斯的笑點根本就是抄靈異E接觸! (李小望不知道你記不記得我畫的這漫畫,畢竟那時候的讀者只有你,小安,瑋襄還有阿丹阿!)

高中是我集許多漫畫大成的時候,不管是在故事上,畫風上甚至是分鏡上,都融入很多漫畫的影子。
像有一陣子中由貴的毒太深,就變成.....

服裝當然也是抄來的! 買時尚雜誌不是為了自己的儀容,而是畫畫......= =|||

可是漸漸的就會發現越來越能隨心所欲的作畫,畫出自己想要的感覺。
而那種感覺是吸取以前抄襲來的風格之大成,當然,這個風格也是不固定的。
在這段時間所做的不只是加法,還有減法。行去蕪存菁之道。

我認為,自我風格是必殺技之練成。就像你看到"作者取材,無限期休刊"和那潦草的筆觸就知道是富奸的作品,那就是他的必殺技!(什麼鬼必殺技阿~!掀桌!) 好啦! 說正經的,繞了這麼一大圈,重點就是 "沒有技術,談風格都太早" 。立體派大師畢卡索,他的技術在十幾歲時就已臻成熟,之後和布拉克創立必殺技立體派,基本上立體派也不完全由他所創,早先塞尚就用幾何圖形來構圖靜物和風景畫。

那要怎麼磨練技術?
" 多看,多畫,多嘗試,多檢討。"  跟志同道合的朋友們切磋交換意見,如果有人要當你的觀眾,那更是天大的恩惠阿! 我個人的想法是:" 觀眾有意見,總比沒感覺好!" ,當然不是任何意見你都照單全收,基本上在你成長的過程中,你會知道哪些意見是你所需要的,而不是盲目的聽從。創作不是慈善事業,當然不用皆大歡喜! 持續不斷的努力,不一定會得到肯定,但是會得到尊重! 尊重一個不會只是空口說白話的人,尊重一個努力創作的人。

此篇文章不僅僅是對某人的回覆,也是對我自己的警惕。

我一定一定要繼續畫下去,不為別人,只為了不愧對自己。


 

 

 

 


某工廠負責人提到想要看我以前的漫畫......。 所以我尋找了一番,發現不是遺失就是破舊不堪,只有婭姬保存最好......= =|||

 

 

 

=_= 謎....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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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阿玉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